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妳曾經以為愛一個人就是應該無怨無悔地付出,不管對方如何對待,
都應該不離不棄。

可是後來終於發現,如果他的心已經遠離,那麼妳所付出的愛,
就只是一再被彈回來刺傷自己。

妳是不必失落的。已經失去他,不能再失去自己。他已經傷害了妳,
妳更不能傷害自己。

所以就勇敢的轉身走開吧。與其愛一個人到狼狽萬狀、眉目不揚的地步,
不如好好思索自己的下一部吧。

雖然應該有愛,可是更應該有尊嚴~~~~~~~~

------------------修改於朵朵小語[飛翔的心靈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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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ps90061036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